湖北衅匮贸易有限公司

保險行業(yè)資源門戶網(wǎng)站

  1. 首頁
  2. 保險判例
  3. 其他
  4. 正文

上訴人某保險公司與被上訴人穆XX保險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 2020年08月20日
  • 00:00
  • 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
  • 作者:

(2015)沈中民四終字第00015號 合同糾紛 二審 民事 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5-01-16

上訴人(原審被告):某保險公司。住所地:沈陽市蘇家屯區(qū)。
法定代表人:王XX,系該公司經(jīng)理。
委托代理人:程X,系遼寧沈南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穆XX,男,漢族,住沈陽市蘇家屯區(qū)-2號。
委托代理人:劉X,系遼陽市中興法律服務所法律工作者。
上訴人某保險公司與被上訴人穆XX保險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沈陽市蘇家屯區(qū)人民法院(2014)蘇民二初字第362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由審判員趙鉞擔任審判長并主審,審判員葛鈞、代理審判員曾璐參加評議的合議庭,于2015年1月14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上訴人某保險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程X,被上訴人穆XX的委托代理人劉X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
一審原告訴稱
原審原告穆XX一審訴稱:2014年6月7日,穆XX駕駛遼AXXXXX車輛在渾河西峽谷游玩,由于判斷失誤,導致車輛陷入水中,發(fā)生車損。經(jīng)沈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開發(fā)區(qū)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原告負全責。雙方協(xié)商理賠事宜,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穆XX無奈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某保險公司賠償車輛維修費33476元,鑒定費、訴訟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
一審被告辯稱
原審被告某保險公司一審辯稱,遼AXXX0XX雖然在我公司投保機動車損失險,但是此次事故不屬于保險責任,我公司對其損失不予承擔,鑒定費、訴訟費不予承擔,請求法院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原審法院查明,2014年6月7日13時30分,穆XX駕駛其所有的遼AXXXXX號豐田吉普車在渾河西峽谷陷入水坑,發(fā)生車損。經(jīng)沈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開發(fā)區(qū)大隊認定原告負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穆XX在被告保險公司為該車輛投有車輛損失保險(含不計免賠),事故發(fā)生在保險期間。2014年6月10日被告保險公司做出拒賠通知書。經(jīng)穆XX申請一審法院依法定程序委托沈陽市價業(yè)價格鑒證服務中心對事故車輛的修復費用進行價格鑒定,該機構做出價格鑒定結(jié)論書確定車輛修復鑒定價格為人民幣33476元、支出鑒定費2000元?,F(xiàn)穆XX訴訟來院,要求被告保險公司賠償車輛修復費用33476元、鑒定費2000元,訴訟費由某保險公司承擔。
原審法院認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雙方簽訂的保險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應認定為合法有效,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當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發(fā)生后,保險公司應按合同約定履行賠償?shù)牧x務。穆XX在被告保險公司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對此次事故發(fā)生事實雙方?jīng)]有異議,雙方爭議在于此次事故是否屬于保險合同理賠范圍。穆XX駕駛車輛陷入水坑事實,雖然不是保險責任條款列明行為,但也非責任免除條款范圍。遼AXXXXX客車非發(fā)動機進水受損。被保險人造成此次事故非主觀故意,為了保護被保險人利益免受損失,本案應予理賠。綜上所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第六十四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一、某保險公司于本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內(nèi)賠付穆XX人民幣33,476元;二、某保險公司于本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內(nèi)給付穆XX鑒定費2000元。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687元,減半收取,由某保險公司負擔。
上訴人訴稱
宣判后,某保險公司不服,以被上訴人車輛的涉案事故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為由,向本院提起上訴,請求二審法院撤銷原判,依法改判。
被上訴人穆XX辯稱,事故車輛投保了車損險,本次事故發(fā)生的情形不在保險免責范圍內(nèi),因此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請求二審維持原判。
經(jīng)本院審理查明的事實與原審查明的事實一致。
本院認為:雙方簽訂的保險合同合法有效,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雙方對涉案事故發(fā)生的事實均無異議,爭議焦點在于此次事故是否屬于保險合同約定的理賠范圍。車輛損失險旨在賠償由于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車輛損失,本案被上訴人穆XX駕駛車輛陷入水坑,造成車輛損失,系在車輛行駛過程中的意外事故,并不屬于保險合同約定的免責情形,因此,為了保護被保險人的合法財產(chǎn)權益,原審判決上訴人承擔保險賠償責任,并無不當。
綜上所述,原判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一項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687元,由上訴人某保險公司承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判長趙鉞
審判員葛鈞
代理審判員曾璐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書記員張淋茜

閱讀排行榜

  1. 1

    某保險公司與鄧某1保證保險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 2

    某保險公司與劉某1保證保險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3. 3

    某保險公司與盧某1保證保險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4. 4

    某保險公司與李某1保證保險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5. 5

    某保險公司與彭某1保證保險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6. 6

    某保險公司與徐某1保證保險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7. 7

    某保險公司與陳某1保證保險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8. 8

    某保險公司與盧某1追償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9. 9

    某保險公司與劉X張X甲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10. 10

    某保險公司與李X1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推薦閱讀

  1. 1

    華泰人壽高管變陣!友邦三員大將轉(zhuǎn)會鄭少瑋擬任總經(jīng)理即將赴任業(yè)內(nèi)預計華泰個險開啟“友邦化”

  2. 2

    金融監(jiān)管總局開年八大任務:報行合一、新能源車險、利差損一個都不能少

  3. 3

    53歲楊明剛已任中國太平黨委委員,有望出任副總經(jīng)理

  4. 4

    非上市險企去年業(yè)績盤點:保險業(yè)務收入現(xiàn)正增長產(chǎn)壽險業(yè)績分化

  5. 5

    春節(jié)前夕保險高管頻繁變陣

  6. 6

    金融監(jiān)管總局印發(fā)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災保險賠付及預賠工作

  7. 7

    31人死亡!銀川燒烤店爆炸事故已排查部分承保情況,預估保險賠付超1400萬元

  8. 8

    中國銀保監(jiān)會發(fā)布《關于開展人壽保險與長期護理保險責任轉(zhuǎn)換業(yè)務試點的通知》

  9. 9

    2024年新能源商業(yè)車險保費首次突破千億元

  10. 10

    連交十年保險卻被拒賠?瑞眾保險回應:系未及時繳納保費所致目前已妥善解決

關注我們

夹江县| 满洲里市| 苏尼特左旗| 富阳市| 平湖市| 宁都县| 隆安县| 青神县| 墨脱县| 荔波县| 巢湖市| 双鸭山市| 盐城市| 永平县| 汶上县| 吴桥县| 新乡县| 呼玛县| 玉溪市| 正阳县| 杭锦后旗| 临颍县| 邮箱| 磴口县| 横峰县| 临夏市| 禄劝| 电白县| 江口县| 梁平县| 富平县| 双柏县| 万州区| 兴城市| 屏东市| 望城县| 常州市| 吴忠市| 滨海县| 黄陵县|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