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衅匮贸易有限公司

保險行業(yè)資源門戶網(wǎng)站

  1. 首頁
  2. 保險判例
  3. 產(chǎn)險
  4. 正文

某保險公司與谷XX財產(chǎn)保險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 2020年08月20日
  • 00:00
  • 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
  • 作者:

(2015)石民四終字第01575號 財產(chǎn)保險合同糾紛 二審 民事 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5-12-08

上訴人(原審原告):某保險公司。
訴訟代表人:鄧坦克,該公司總經(jīng)理。
委托代理人:李XX,該公司員工。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谷XX。
上訴人某保險公司因財產(chǎn)保險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河北省晉州市人民法院(2015)晉商字第00136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原審查明,2013年12月2日9時,古華群駕駛冀J×××××/冀J×××××掛車,在河北省辛集市境內(nèi)沿307國道行駛中,因剎車不及時與前方正在掉頭的谷XX的無號牌自卸貨車相撞,又與楊旭輝駕駛的冀A×××××號轎車擠靠,造成乘車人郭風忠受傷,三方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經(jīng)交警認定,古華群車輛負主要責任,谷XX負次要責任、楊旭輝及乘車人郭風忠無責任。事故發(fā)生后,冀J×××××/冀J×××××車輛保險人黃驊市光大運輸隊按保險合同訴至法院,要求某保險公司賠償其車損,河北省黃驊市人民法院作出(2014)黃民初字第311號民事判決,判決:某保險公司賠償車損59826元,并支付鑒定費3000元和訴訟費1400元。冀J×××××/冀J×××××掛車的實際車主劉吉偉訴至法院,要求保險公司賠償其車上人員郭風忠墊付的費用,河北省黃驊市人民法院作出(2014)黃民初字第2682號民事判決,判決:某保險公司賠償劉吉偉墊付的保險金5萬元,并承擔訴訟費用1050元。另查明,以上河北省黃驊市人民法院的兩個判決,現(xiàn)已生效,并且執(zhí)行完畢。以上事實有1.辛集市交警隊出具的事故認定書;2.原告投保的車輛人員險和第三者險的保單;3.公估報告;4.黃驊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黃民初字第311號判決書;5.黃驊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黃民初字第2682號判決書;6.打款憑證4頁;7、收款條;8、庭審筆錄證實。
原審認為,本案有交警大隊認定古華群駕駛冀J×××××/冀J×××××掛車輛與被告谷XX的無號牌自卸貨車相撞,古華群車輛負主要責任,谷XX負次要責任、楊旭輝及乘車人郭風忠無責任的事故認定書、河北省黃驊市人民法院的兩個判決,現(xiàn)在保險公司按判決履行完畢。根據(jù)保險法第六十條之規(guī)定,保險公司賠償給被保險人賠償金后,有權代位行駛被保險人對第三人的請求賠償?shù)臋嗬?。故此,原告的訴訟請求應予支持。具體數(shù)額計算方法為:、一、黃驊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黃民初字第311號判決書,判決:保險公司賠付車損、施救費、鑒定費、訴訟費共計64226元,被告谷XX承擔30%、即金額為19267.8元;保險公司承擔70%、即金額為44958.2元;二、河北省黃驊市人民法院作出(2014)黃民初字第2682號民事判決賠償?shù)谌斯L忠保險金、訴訟費共計51050元,應被告谷XX承擔30%、即15315元;保險公司應承擔70%、即35735元。在庭審中,原告保險公司主張應先由被告在交強險醫(yī)藥費賠付限額內(nèi)承擔10000及車損賠付限額內(nèi)承擔2000元,再按三七比例承擔。因原告未提供此次交通事故處理完畢的相關證據(jù),防止重復處理,對此本案不予處理較妥,待有新的證據(jù)后可另行起訴。綜上、被告谷XX應賠償原告墊付款19267.8+15315元=34582.8元。原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六十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之規(guī)定,遂判決:一、被告谷XX付給原告某保險公司墊付賠償款34582.8元,于判決書生效后十日內(nèi)付清;二、駁回原告的其它訴訟請求。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1225元由原告負擔560元、被告負擔665元。
上訴人訴稱
宣判后,某保險公司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訴稱,涉案交通事故處理程序已結束,上訴人行使追償權是完整合法有效。請求二審法院撤銷原判,依法判決被上訴人賠償上訴人56342元。一、二審案件受理費由被上訴人承擔。
被上訴人未提交答辯意見。
二審查明事實與一審一致,雙方均未提交新的證據(jù)。
本院認為,依據(jù)公安交警大隊認定被上訴人在事故中負有次要責任,應當承擔30%的責任,雙方?jīng)]有爭議,本院予以確認。原審根據(jù)上訴人已履行保險賠付數(shù)額,結合被上訴人過錯程度,支持了上訴人34582.8萬元的追償數(shù)額,該認定事實清楚,與法有據(jù),本院予以維持。關于涉及交強險部分追償問題。原審認為不能確定交通事故處理完畢,為防止重復處理,對交強險部分追償暫不處理,并無不當。同時,上訴人也未舉證證明被上訴人車輛交強險投保情況,即交強險投保情況不明。故本案中,原審未處理上訴人的其它訴求,并無不妥。并且,原審也向上訴人釋明,其待有新的證據(jù)及事實,可另行起訴。綜上所述,上訴人的上訴理據(jù)不足,上訴理由不成立,依法予以駁回。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一百七十五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1225元,由上訴人某保險公司負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判長郭學彥
審判員楊彥龍
(代)審判員孫麗娜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書記員盧曉佳

閱讀排行榜

  1. 1

    王**與某保險公司財產(chǎn)損失保險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 2

    吳X與某保險公司財產(chǎn)保險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3. 3

    薛X、郭X等與某保險公司等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4. 4

    張X與某保險公司人身保險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5. 5

    原告XX與被告某餐飲有限公司、某保險公司違反安全保障義務責任糾紛案

  6. 6

    張X1與某保險公司責任保險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7. 7

    吳XX與某保險公司財產(chǎn)保險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8. 8

    某物流有限公司與乙保險公司其他保險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9. 9

    原告息縣通利黃麻精紡織有限責任公司與被告某保險公司財產(chǎn)保險合同糾紛案一審民事判決書

  10. 10

    徐X與保定市浪味仙餐飲有限公司、某保險公司違反安全保障義務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推薦閱讀

  1. 1

    華泰人壽高管變陣!友邦三員大將轉會鄭少瑋擬任總經(jīng)理即將赴任業(yè)內(nèi)預計華泰個險開啟“友邦化”

  2. 2

    金融監(jiān)管總局開年八大任務:報行合一、新能源車險、利差損一個都不能少

  3. 3

    53歲楊明剛已任中國太平黨委委員,有望出任副總經(jīng)理

  4. 4

    非上市險企去年業(yè)績盤點:保險業(yè)務收入現(xiàn)正增長產(chǎn)壽險業(yè)績分化

  5. 5

    春節(jié)前夕保險高管頻繁變陣

  6. 6

    金融監(jiān)管總局印發(fā)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災保險賠付及預賠工作

  7. 7

    31人死亡!銀川燒烤店爆炸事故已排查部分承保情況,預估保險賠付超1400萬元

  8. 8

    中國銀保監(jiān)會發(fā)布《關于開展人壽保險與長期護理保險責任轉換業(yè)務試點的通知》

  9. 9

    2024年新能源商業(yè)車險保費首次突破千億元

  10. 10

    連交十年保險卻被拒賠?瑞眾保險回應:系未及時繳納保費所致目前已妥善解決

關注我們

花莲县| 家居| 铜鼓县| 湟源县| 博客| 太仆寺旗| 桃园县| 泰顺县| 色达县| 仁寿县| 赣榆县| 易门县| 靖安县| 衡南县| 扬中市| 辉南县| 紫云| 玉屏| 麟游县| 扶余县| 安新县| 泾源县| 通河县| 丰顺县| 泰州市| 株洲市| 大荔县| 外汇| 馆陶县| 庆云县| 新营市| 海原县| 江川县| 北海市| 腾冲县| 什邡市| 那曲县| 东乡| 翁源县| 定远县| 贡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