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衅匮贸易有限公司

保險行業(yè)資源門戶網站

  1. 首頁
  2. 保險判例
  3. 產險
  4. 正文

7822某保險公司與戚XX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20年12月20日
  • 00:00
  • 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 作者:

(2019)蘇1183民初7822號 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糾紛 一審 民事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0-01-13

原告:某保險公司,住所地泰州市。
代表人:錢軼敏,系該公司經理。
委托訴訟代理人:胡XX、陳XX,系該公司員工。
被告:戚XX,男,漢族,現(xiàn)住句容市。
原告某保險公司與被告戚XX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糾紛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2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適用小額訴訟程序于2019年12月18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某保險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陳XX、被告戚XX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原告某保險公司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⒈被告支付原告保險金13080元;⒉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事實和理由:2017年4月24日9時許,原告的被保險人韓瑞駕駛蘇L×××××號轎車沿266省道由北向南行駛至43公里附近時,與對面交匯行駛實施左轉彎的被告戚XX所駕駛的電動三輪車發(fā)生碰撞,致兩車損壞,被告及三輪車乘座人戚海雯受傷,經交警認定雙方承擔此事故的同等責任。蘇L×××××轎車在原告處投保了車輛損失保險,事故發(fā)生在保險期間內。韓瑞作為原告的被保險人,訴至法院維權,經句容市人民法院(2018)蘇1183民初2557號調解,原告賠付了車輛維修費32100元和施救費1500元,合計32700元,取得保險人代位追償權。
被告戚XX辯稱,原告方沒有代位求償權,而且車損的定損是單方定損,并且是進行調解的,原告賠償?shù)能囕v維修費和施救費是另外一個案子的,不同意賠償。
原、被告圍繞訴訟請求依法提交了證據(jù),本院組織原、被告進行了證據(jù)交換和質證。本院認定案件事實如下:2017年4月24日9時40分許,韓瑞駕駛蘇L×××××號小型轎車,沿266省道由北向南方向行駛,行至266省道43公里附近處(句容市華陽鎮(zhèn)楊家邊村路口處)與對面交會行駛實施左轉彎的戚XX所駕電動三輪車發(fā)生碰撞交通事故,致兩車損壞,致戚XX及電動三輪車乘座人戚海雯二人受傷。2017年6月1日,句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認定:韓瑞、戚XX各承擔此道路交通事故的同等責任,戚海雯不承擔此道路交通事故的責任。
另查明,韓瑞駕駛的蘇L×××××號小型轎車在原告處投保商業(yè)險,車輛損失險,保險金額為1152020元并投保了不計免賠。事故發(fā)生后韓瑞支出修理費31200元,并支付施救費1500元。韓瑞就車輛損失向原告提出索賠,經本院調解,原告賠償韓瑞32700元。原告遂于2019年11月20日,向本院起訴,要求判如所請。
本院認為,本案爭議焦點為:被告在涉案事故中應否承擔機動車一方車輛損失的賠償責任。
首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guī)定,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jù)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jù)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據(jù)此,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歸責原則為無過錯責任,其出發(fā)點是為了促使機動車所有人、駕駛人盡到高度謹慎的駕駛注意義務,使機動車這種危險的高速運輸工具得到有效的控制,預防和減少事故發(fā)生,避免給相對弱勢的非機動車、行人一方造成嚴重的損害后果。當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時,只規(guī)定了機動車一方的責任,而并未規(guī)定此種情形下非機動車、行人對機動車一方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可見在此種情形下加害人即侵權主體為機動車一方,即使機動車一方也受有損害,因非機動車一方或行人不是侵權人,對機動車一方的損害也不承擔責任。案涉交通事故中,被告駕駛的是電動三輪車。關于該車輛性質,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的規(guī)定,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但事發(fā)當時,電動三輪車并不在交通管理部門頒發(fā)證照所依據(jù)的全國機動車輛產品公告目錄中,被告客觀上無法對案涉車輛進行登記、取得機動車牌照以及取得駕駛證,故在民事責任承擔上,不能等同于一般意義上的機動車。
其次,根據(jù)優(yōu)者危險負擔原則,非機動車不應賠償機動車的車輛損失。機動車無論在速度、硬度、重量及對他人的危險性上,均遠遠高于非機動車和行人,應負更高的避險義務。本案中,韓瑞駕駛的是小轎車,其控制交通事故危險的能力和避險義務要遠高于戚XX。且戚XX在事故中并不存在故意,其無需對肇事機動車輛進行賠償。
最后,根據(jù)公平原則,非機動車也不應賠償肇事機動車的車輛損失。現(xiàn)實中,非機動車、行人在交通事故中受害程度往往遠甚于機動車一方,通常是非死即傷,而機動車一方一般只是造成車輛損壞等財產損失,很少有人身傷亡。如按責任比例承擔損失,則可能導致非機動車、行人獲得的人身損害賠償卻抵不上機動車車輛損失的后果。
本案中,原告對第三者行使保險代位權應當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具有賠償請求權為前提。韓瑞作為肇事機動車方,不具有向戚XX請求車輛損失賠償?shù)臋嗬?,原告向戚XX行使保險代位求償權亦缺乏前提條件和基礎,故對其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依據(j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四十二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駁回原告某保險公司的訴訟請求。
案件受理費128元,減半收取64元,由原告某保險公司負擔(此款原告已預交)。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判員  顏 盛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  桂珊珊
書記員  朱文秀

閱讀排行榜

  1. 1

    王**與某保險公司財產損失保險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2. 2

    吳X與某保險公司財產保險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3. 3

    薛X、郭X等與某保險公司等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4. 4

    張X與某保險公司人身保險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5. 5

    原告XX與被告某餐飲有限公司、某保險公司違反安全保障義務責任糾紛案

  6. 6

    張X1與某保險公司責任保險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7. 7

    吳XX與某保險公司財產保險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8. 8

    某物流有限公司與乙保險公司其他保險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9. 9

    原告息縣通利黃麻精紡織有限責任公司與被告某保險公司財產保險合同糾紛案一審民事判決書

  10. 10

    徐X與保定市浪味仙餐飲有限公司、某保險公司違反安全保障義務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推薦閱讀

  1. 1

    華泰人壽高管變陣!友邦三員大將轉會鄭少瑋擬任總經理即將赴任業(yè)內預計華泰個險開啟“友邦化”

  2. 2

    金融監(jiān)管總局開年八大任務:報行合一、新能源車險、利差損一個都不能少

  3. 3

    53歲楊明剛已任中國太平黨委委員,有望出任副總經理

  4. 4

    非上市險企去年業(yè)績盤點:保險業(yè)務收入現(xiàn)正增長產壽險業(yè)績分化

  5. 5

    春節(jié)前夕保險高管頻繁變陣

  6. 6

    金融監(jiān)管總局印發(fā)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災保險賠付及預賠工作

  7. 7

    31人死亡!銀川燒烤店爆炸事故已排查部分承保情況,預估保險賠付超1400萬元

  8. 8

    中國銀保監(jiān)會發(fā)布《關于開展人壽保險與長期護理保險責任轉換業(yè)務試點的通知》

  9. 9

    2024年新能源商業(yè)車險保費首次突破千億元

  10. 10

    連交十年保險卻被拒賠?瑞眾保險回應:系未及時繳納保費所致目前已妥善解決

關注我們

乐都县| 陇川县| 定陶县| 含山县| 安西县| 哈巴河县| 资阳市| 上虞市| 泽库县| 若羌县| 太原市| 宝坻区| 洛南县| 梧州市| 乳山市| 永吉县| 哈尔滨市| 清镇市| 柞水县| 达孜县| 柳江县| 龙口市| 甘孜县| 黄山市| 威信县| 贺州市| 会同县| 嘉善县| 东乌珠穆沁旗| 景东| 新泰市| 呼伦贝尔市| 保定市| 顺义区| 四川省| 大邑县| 九台市| 苏尼特左旗| 泰来县| 衡南县| 定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