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衅匮贸易有限公司

保險行業(yè)資源門戶網站

  1. 首頁
  2. 保險判例
  3. 水險
  4. 正文

某保險公司與重慶市源輝船務有限公司海上、通海水域貨物運輸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21年09月07日
  • 18:01
  • 來源:
  • 作者:

案號:(2016)鄂72民初570號


當事人信息


原告:某保險公司。住所地:重慶市涪陵區(qū)**


被告:重慶市源輝船務有限公司。住所地:重慶市涪陵區(qū)******


審理經過

原告與被告重慶市源輝船務公司(以下簡稱源輝公司)通海水域貨物運輸合同糾紛一案,原告某保險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向本院提起訴訟。因本案屬海商合同糾紛,運輸目的地重慶港在本院管轄區(qū)域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七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海事訴訟管轄問題的規(guī)定》的規(guī)定,本院享有管轄權。本院于當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由代理審判員江章鵬獨任審理。2016年4月19日,本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原告某保險公司委托代理人袁XX、王X乙,被告源輝公司法定代表人王X甲到庭參加了訴訟。案件審理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均同意本院主持調解,但終因分歧較大,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原告訴稱

原告某保險公司訴稱:被保險人南通市崇川區(qū)甌海運代理部(以下簡稱甌海運代理部)委托被告源輝公司運輸一批石灰石自江蘇省南通港至重慶港,被告源輝公司安排其所有及經營的“涪港926”輪承運涉案貨物并出具了貨物運單。2015年7月4日,“涪港926”輪在駛××××區(qū)途中,突降暴雨,致使涉案貨物部分受雨淋濕。經原告某保險公司現(xiàn)場勘查,確認涉案貨物受損數(shù)量為30.50噸,損失金額為人民幣(以下均為人民幣)36315元。原告某保險公司作為保險人向甌海運代理部支付了保險賠款36315元,取得代位求償權。被告源輝公司作為承運人,對涉案貨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原告某保險公司訴請法院判令:1、被告源輝公司支付賠償款36315元及資金占用損失(自2015年10月1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計算);2、被告源輝公司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被告辯稱

被告源輝公司辯稱:涉案貨損發(fā)生在卸載后的陸路運輸階段,被告源輝公司對此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原告某保險公司為支持其訴訟請求,向本院提交了以下證據(jù):


證據(jù)1:國內水路貨物運輸保險單(原件)、保險費專用發(fā)票(原件)、水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2009版)(復印件)各一份,擬證明原告某保險公司和甌海運代理部之間存在通海水域保險合同關系。


證據(jù)2:《水路貨物運單》、國內貨運險現(xiàn)場查勘記錄、(貨運)保險出險通知書、(貨運)保險索賠申請書(均為原件)各一份,擬證明涉案保險事故發(fā)生的經過,以及“涪港926”輪承運涉案貨物的事實。


證據(jù)3:保險財產損失清單(原件)一份,擬證明涉案貨損金額為40350元。


證據(jù)4:權益轉讓書、保險賠償金領取確認書、網上銀行電子回單(均為原件)各一份,擬證明原告某保險公司向甌海運代理部支付了保險賠款36315元,取得代位求償權,系本案適格原告。


證據(jù)5:內河船舶檢驗證書簿(復印件)一份,擬證明被告源輝公司系“涪港926”輪所有人和經營人,系本案適格被告。


被告質證

被告源輝公司質證意見:認可上述五組證據(jù)的真實性,但不認可其證明目的,認為涉案貨損系發(fā)生在貨物卸載后的陸路運輸階段,被告源輝公司對此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院查明

本院認證意見:被告源輝公司對上述五組證據(jù)的真實性無異議,本院予以認可。證據(jù)2中《水路貨物運單》中對貨損作出了相應的批注,但原、被告雙方均無法說明該批注人的身份,被告源輝公司也不認可該批注的內容,故本院對該批注的內容不予認可。證據(jù)2、3中國內貨運險現(xiàn)場查勘記錄、(貨運)保險出險通知書、(貨運)保險索賠申請書、保險財產損失清單記載的貨物損失經過和金額僅由原告某保險公司和被保險人甌海運代理部予以確認,并未得到被告源輝公司的認可,也無其他證據(jù)與之相互印證,本院對其證明的貨物損失經過及金額不予認可。


被告源輝公司為支持其反駁理由,向本院提交了以下證據(jù):


證據(jù)1:《水路運輸合同》《水上交通事故調查處理結論書》(均為復印件)各一份,擬證明因“涪港926”輪發(fā)生碰撞事故而卸載涉案貨物。


證據(jù)2:現(xiàn)場照片九張,擬證明涉案貨物在運輸及卸載過程中并未受雨淋濕。


原告某保險公司質證意見:認可證據(jù)1的真實性,但認為船舶碰撞與本案貨損沒有關聯(lián)性;證據(jù)2真實性無法核實,也無法證明涉案貨物沒有受雨淋濕。


本院認證意見:被告源輝公司認可證據(jù)1的真實性,本院予以認可;證據(jù)2來源不明,且時間不祥,本院對其真實性不予認可。


本院查明:


2015年6月3日,甌海運代理部與被告源輝公司簽訂《水路運輸合同》,約定甌海運代理部委托被告源輝公司自江蘇省南通港運輸1825.20噸石粉和1263.594噸冷軋至重慶市××和果園港,被告源輝公司安排“涪港926”輪運輸涉案貨物并簽發(fā)了水路貨物運單。關于此次貨物運輸,甌海運代理部向原告某保險公司投保國內水路貨物運輸保險。2015年7月3日10時左右,“涪港926”輪在重慶市長壽港水域與“柏順819”輪發(fā)生碰撞事故。當天22時30分左右開始卸載貨物,次日中午左右卸貨完畢。經原告某保險公司現(xiàn)場勘查,并與甌海運代理部共同確認涉案貨物卸載過程中淋雨受損30.50噸和147件,損失金額共計為40350元。2015年10月8日,原告某保險公司向甌海運代理部支付保險賠款36315元,取得代位求償權。


另查明:


“涪港926”輪登記所有人和經營人均為被告源輝公司。


本院認為

本院認為:


本案系通海水域貨物運輸合同糾紛。甌海運代理部與被告源輝公司之間簽訂的《水路運輸合同》系其真實意思表示,依法成立并生效,雙方均應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條的規(guī)定,被告源輝公司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原告某保險公司作為涉案貨物運輸?shù)谋kU人,向被保險人甌海運代理部支付保險賠款后依法取得代位求償權,在賠償金額范圍內取得代位行使甌海運向被告源輝公司請求賠償?shù)臋嗬?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規(guī)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jù)?!痹婺潮kU公司應當提交充分證據(jù)證明涉案貨損發(fā)生在被告源輝公司的責任期間,以及貨損事實的客觀性和貨損金額的合理性,但原告某保險公司在本案中提交的證據(jù)不足以證明上述內容,故本院對原告某保險公司要求被告源輝公司賠償貨物損失36315元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綜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本案裁判結果

駁回原告某保險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案件受理費708元,因適用簡易程序減半收取354元,由原告某保險公司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本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交副本,上訴于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上訴人應在提交上訴狀時,根據(jù)不服本判決的上訴請求數(shù)額及《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預交上訴案件受理費,款匯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開戶銀行:中國農業(yè)銀行武漢市東湖支行,戶名:湖北省財政廳非稅收入財政專戶,賬號:05×××69-1。繳款人采用銀行轉賬、銀行匯兌等方式繳款的,應在銀行憑據(jù)用途欄注明“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或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單位編碼“103001”)。上訴人在上訴期滿后七日內仍未預交訴訟費用的,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

閱讀排行榜

  1. 1

    保險合同約定“未按期繳付保險費,合同自動解除”欠繳保費是否拒賠?

  2. 2

    某保險公司與杭州能達洲海運有限公司海上、通海水域保險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3. 3

    某保險公司與周XX海上、通海水域保險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4. 4

    某保險公司與浙江天一海上工程有限公司海上、通海水域保險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5. 5

    某保險公司與防城港市富航海運有限公司海上、通海水域保險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6. 6

    某保險公司與舟山新華船務有限公司海上、通海水域保險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7. 7

    某保險公司與舟山市永進海運有限公司海上、通海水域保險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8. 8

    某保險公司與俞XX海上、通海水域保險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9. 9

    某保險公司與安慶順安海運有限公司海上、通海水域保險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10. 10

    某保險公司與浙江遼遠海運有限公司海上、通海水域保險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推薦閱讀

  1. 1

    華泰人壽高管變陣!友邦三員大將轉會鄭少瑋擬任總經理即將赴任業(yè)內預計華泰個險開啟“友邦化”

  2. 2

    金融監(jiān)管總局開年八大任務:報行合一、新能源車險、利差損一個都不能少

  3. 3

    53歲楊明剛已任中國太平黨委委員,有望出任副總經理

  4. 4

    非上市險企去年業(yè)績盤點:保險業(yè)務收入現(xiàn)正增長產壽險業(yè)績分化

  5. 5

    春節(jié)前夕保險高管頻繁變陣

  6. 6

    金融監(jiān)管總局印發(fā)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災保險賠付及預賠工作

  7. 7

    31人死亡!銀川燒烤店爆炸事故已排查部分承保情況,預估保險賠付超1400萬元

  8. 8

    中國銀保監(jiān)會發(fā)布《關于開展人壽保險與長期護理保險責任轉換業(yè)務試點的通知》

  9. 9

    2024年新能源商業(yè)車險保費首次突破千億元

  10. 10

    連交十年保險卻被拒賠?瑞眾保險回應:系未及時繳納保費所致目前已妥善解決

關注我們

广东省| 化州市| 龙山县| 砚山县| 玉环县| 兴义市| 关岭| 甘谷县| 太谷县| 巴彦县| 图木舒克市| 大洼县| 苏尼特右旗| 九龙坡区| 信阳市| 井冈山市| 霍邱县| 绥芬河市| 左云县| 合江县| 宜黄县| 保康县| 资兴市| 奇台县| 汾西县| 怀仁县| 正定县| 阿合奇县| 碌曲县| 甘肃省| 巴塘县| 禹州市| 涪陵区| 德安县| 康保县| 枣庄市| 岢岚县| 东城区| 永顺县| 志丹县| 林州市|